7天无理由服务毕竟已经存在了6年
7天无理由服务毕竟已经存在了6年
1、Q:退货承诺是否为强制使用?
A:非强制使用,退货承诺是卖家自主承诺的服务,卖家可为不同的单品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承诺的内容也以卖家自行选择的为准,若店铺内部分商品不支持退货服务、可不选择。
2、Q:退货承诺与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关系是什么?
A:“7天无理由退换货“无法由卖家来自主承诺,”退货承诺“可由卖家自主承诺保障天数、保障内容、退货运费与保障人群相关的内容。在退货承诺上线之后,“7天无理由退换货“会做下线操作。
3、Q:退货承诺是否支持卖家自行选择和组合?
A:支持,如:卖家可设置商品A支持“3天内+不影响二次销售 +退货运费买方承担”,而商品B支持“7天内+不影响二次销售+退货运费卖方承担”。
4、Q:退货承诺上线期间,原先的“七天无理由”暂时保留(具体下线时间另行通知),若纠纷因两者并存而出现的不同标准时,怎么办?
A、依据“对买家有利”标准进行判断。
5、Q:卖家是否可以根据不同的买家提供不同的服务?
A:可以,卖家可自行选择赔付的买家范围(根据在店铺内的购买金额与购买频次),此功能9月底上线,设置方式见上文。
6、Q:包邮商品规则是否有变化?
A:退货承诺上线之后,不会区分包邮或是非包邮的运费规则,都由买卖双方约定,比如:因不喜欢原因退货的,卖家希望买家承诺发货与退货的运费,则选择承担费用:“退+发货费用”,承担方:买家承担。
使用上的问题与建议可跟帖提出,小二会整理大家的疑问做统一的说明。
同时请大家理解,7天无理由服务毕竟已经存在了6年,在新方案上线之后,买卖双方需要一定的时间去接受新的方式和内容,所以两个服务会有一段时间的并存。期间,出于对买家的考虑,在客服介入的纠纷中,依据“对买家有利”的规则。在并存期结束之后,也就是7天无理由服务下线后,按照卖家的自由约定进行判断。
在请卖家理解的同时,也呼吁卖家在退货承诺上线初期,向买家表达此商品的约定服务内容。谢谢大家的反馈与支持。
退货承诺服务“退货承诺是交易约定服务中的一种类型,指卖家承诺店铺内商品支持购买后退货的服务。卖家可针对不同商品设置不同的服务条件,如可设置店铺某一类商品的服务条件为:买家在7天内拆封亦可退货,退货邮费由买家自理。
可设置内容:
保障时效:商品签收之日起 1天 、 3天 、7天、 15天 (单选)。
商品状态:不影响二次销售、影响二次销售(单选)
承担费用:发货费用、退货费用、退+发货费用(单选)
费用承担方:卖家承担 、 买家承担(单选)”
好,我的产品都是卖家包邮的,以前的退货顾客基本上都还比较好说话,包邮的邮费都能扣下来,这下就不用多费口舌了。
这样一来就会有很多买家给你来个质量问题,没问题也弄出个问题来。比喻一买家买了件19元的包邮宝贝,不喜欢,个人原因,退货。你让他出双程邮费,可想而知的结果是一朵黑花飘飘。你可以选择拒绝,他可以选择1分+差评。也许你会说评价不影响店铺,那评分呢?评语呢?现在有很多买家给评价不是看质量是看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