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是婚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捉奸是婚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王飞与妻子陈娟因感情问题早已有了隔阂,陈娟想离婚,王飞则不愿意。陈娟于是在外租了间房子,经常会去那住,这也让王飞渐渐生疑。据法院查明,2015年4月3日17时许,王飞伙同王祥等人以捉奸为由,未经陈娟的允许,强行踹门进入陈娟位于越秀区某街的住处。进入屋内,王飞等人发现,屋内果然还有一名男子张焕。气不打一处来的王飞等人殴打了陈娟和张焕,致二人受轻微伤。后警方到场,将王飞等人抓获。
之后,越秀区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将王飞和王祥起诉到越秀区法院。庭审过程中,王飞对检方指控不持异议,其辩护人认为,王飞的动机是为了挽救其婚姻,有别于一般的非法侵入住宅案件,且陈娟已谅解王飞,加上其自愿认罪,是初犯,请求对王飞从轻处理。
婚姻纠纷中,很多人会通过捉奸的方式取证,相关证据是否能获得法庭的采纳?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麦冬致表示,如果是公共途径、公共场合获得的证据,则一般会获得采纳,比如被捉奸一方在公共空间与第三人举止亲密的视频。但如果采取在酒店或情夫(妇)租住的房屋等地方安装偷拍装置,则取得的证据一般不会被采纳。而如果捉奸人是在自己家中拍到的相关视频,则一般可以采纳。
那么捉奸行为可取吗?麦冬致认为,捉奸是婚姻一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否定。主要看其行为是否侵害到他人合法权益,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刑法的规定,看其采取的手段是否会引发严重的不良后果。
这个故事的结果告诉我们:打人犯法,通奸无罪! 欢呼吧狗男女们!
这就是奇葩的法律,制定法律的人是为了保护自己吧?
法官你老婆天天都在家吗?
法官看到床上的院长和衣衫不整的妻子,轻轻的拉上房门,说道,轻点,别吵醒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