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排名个人做公司做都一样
Google排名个人做公司做都一样
我们都知道, Google不会和世界上任何一家公司有特别的关系,Google排名公司和Google排名合同都是形式,Google根本就不会理睬这些,也不承认这些。Google排名服务是一种很特殊的行业,高度依赖个人技术。国内不少提供Google排名服务的公司都是从个体户起家的,都有一个首席顾问,公司完全以这个人为核心,原因就在于此。对于Google排名的核心技术,这些首席顾问是绝不会轻易告诉助手的,助手们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原因很简单,如果助手掌握了其中的奥秘,就可能自立门户。
再看看网络资源,我承认网络资源对 Google排名的重要性,也承认有的公司网络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仅仅是有的公司),但这里面有一个均摊的概念。如果一个公司的网络资源是100,一个个人的网络资源是20,但公司有50个客户,个人有5个客户,公司的每个客户分到的网络资源是2,个人的每个客户分到的网络资源是4。
有人会说,公司的案例比较多,做的多经验丰富。首先公司也有成立不久的、没有什么经验的,个人也有做的时间长的、经验丰富的。其次,网站的优化代码没有办法保密,一个人完全可能通过研究别人优化过的网站迅速获取经验。至于核心技术,虽然没有办法这样获得,但核心技术只有潜心钻研的人才能掌握。注意这里面强调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一个没有什么头脑的公司可能优化了10个网站都采取同样的方法,一个善于钻研的人可能优化一个网站综合运用了10种不同的方法,你能说前者比后者更有经验吗?
鉴于 Google排名服务的特殊性,我认为从技术角度而言,不管找公司做还是找个人做,其质量和保证系数并没有区别。个人也有技术很高的,公司也有技术很差的。个人也有做的很好的,公司也有骗人的。
从商务角度而言,好像区别很大,其实都差不多
也许跟公司签的合同是要比跟个人签的合同可靠一点,但是让我们仔细分析一下。
首先不管跟个人签的合同还是跟公司签的合同,至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都只是一种形式,并不能为客户起到实质性的保护作用。国内去年就有做 Google排名服务的,到现在被骗的客户也不在少数,我们好像没有听说过哪家被骗的企业打官司并胜诉了,为什么?美国98年就形成了搜索引擎优化这个行业,这个法制观念最强的国度到现在还主要靠行业协会来规范这个行业,为什么?还是我说的那句话,这个行业非常特殊。试想,国内Google排名服务刚刚开始,企业对里面的名堂了解甚少,国家现在没有以后也很难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本来就只有错买的没有错卖的,再加上这个行业的特殊性,谁会指望Google排名合同能真正保护客户的利益?
任何一个企业,只要想做 Goolge排名,不管找公司签合同还是找个人签合同,都注定了与狼共舞的命运。
再看看合同的内容,一般个人和公司都承诺排不上去退还预付款,都承诺中途排名掉下来顺延服务期。什么叫退还预付款?什么叫顺延服务期?说白了就是排上去了我收钱,实在排不上去就不管了。你真的认为这种服务承诺是一种“承诺 ”吗?如果这是一种承诺,公司的承诺和个人的承诺又有什么区别?
当然公司不会轻易消失,个人可能突然消失,从这个角度来讲(仅仅是从这个角度),公司要比个人可靠些。所以找个人做一定要对这个人做一点调查,看看这个人自己的网站排名如何,并提供一两个案例(一般案例是要为客户保密的)。仔细想想,一个人辛辛苦苦地研究 Google排名技术,把自己的网站排上去了,而这又是一个新兴的赚钱的行业,他又怎么可能放弃这个业务突然消失呢?
顺便说一句,个人做往往比公司做要便宜。
总之, Google排名服务不同于其它的服务,公司的案例可能多一些,但这并不能说明公司的技术就比个人的技术强;相反正是因为公司的客户多,分配给每一个客户的网络资源可能反而少。公司有公司的信誉,个人有个人的信誉,做的不好的公司会消失,做的好的个人可能会成立自己的公司。
简单说一句话, Google排名,个人做公司做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