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相当一部分网站使用Flash去开发
Flash诞生于90年代初,最初被定位为一款易用的数字动画工具。Flash随后被预装在几乎每台计算机中。2005年,Adobe斥资34亿美元收购了Macromedia,而Flash正是这笔交易的基础。YouTube的流媒体视频技术最初基于Flash,而Netflix也是如此。广告公司将Flash视为制作网络广告的重要工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Flash都被认为是互联网上永恒的存在。
2007年,苹果推出了第一代iPhone,而Adobe的工程师也很快接受了这款手机。Adobe当时的高级工程师卡洛斯·伊卡扎(Carlos Icaza)表示:“公司中的所有人都用上了iPhone。”
伊卡扎当时正负责移动端Flash的开发,而iPhone的出现也给他带来了新问题。在多年的发展中,Flash变得越来越复杂,并且需要大量计算资源去运行。在PC端,这不算大问题。然而在移动端,由于手机电池容量有限,因此复杂的程序将导致更大的耗电量。因此,苹果选择不支持Flash。
Adobe自身也认为,Flash对该公司的业务不太重要。目前,Flash仅占Adobe营收总额的不到5%。不过,仍有相当一部分网站使用Flash去开发。根据互联网技术追踪机构Builtwith Pty Ltd的数据,目前有不到6%的网站主页使用了Flash来开发,但这一比例正在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