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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怀孕7月孕妇强制引产
    陕西安康怀孕7月孕妇强制引产
安康一怀孕7个月的母亲,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肚中胎儿被强制引产。对此,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其官网回复,称该孕妇属于政策外怀孕。通过该镇干部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孕妇同意落实终止妊娠术,并与于6月2日15时40分接受终止妊娠术。
该夫妇基本情况:
邓吉元,男,汉族,农业户籍,1982年11月6日出生于陕西省镇坪县曾家镇渔坪村三组。
冯建梅,女,汉族,非农业户籍,1989年12月25日出生于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根河市新兴路南平海巷东235号(经镇坪县公安部门核实)。
冯建梅同邓吉元于2006年9月1日领取结婚证(结婚证上登记冯建梅的出生信息为1985年1月21日),于2007年1月24日生育一女孩。
邓吉元,男,汉族,农业户籍,1982年11月6日出生于陕西省镇坪县曾家镇渔坪村三组。你没有像李刚那样的爸,要是有了,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结婚证上登记冯建梅的出生信息为1985年1月21日),又花了不少钱。
我9个多月了,还不是一样把我拉出引产。幸好我儿子命大胎位不正,不能给我幸引,才生了下来。现在的社会没生下来的就不是人。
断子绝孙的政府还奢谈什么可持续发展!
还去神农架找什么野人,现代人不正是野人了吗!正确说连野人都算不上,野人也不会杀自己的同类。
这种事,前几年我们这都快足月生了,也是被这帮牲口强制引产。引出来是个男婴,做父亲的难过得一直头撞墙壁。。。。。计划生育虽然应该执行,可是凭什么有钱人生八胎都可以穷人生个二胎却不行?
我认为该孕妇是被强制终止妊娠、因她5年前只生一女属独子、像这样搞计生:人类5、60年后不就灭亡。请问该有关干部她自己老婆早也做了终止妊娠术了没有?这是法律允许的吗?
有钱的可以生十个八个,罚点钱而已!有关系的,生个两个三个钱都不用罚!没钱没关系的,别说生第二个怀都不让你怀,怀上了也把你拿掉!中国式的“人权”!全国一天之内死了十几个小孩!那你说,我一家就这么一个,死了,我再去生,我还有那能力生精力养吗?超生罚款最后去向一直没个正面说明!你妹!越来越怀念老毛了!
作为一个母亲看后真的很愤怒,心痛!他们简直不是人!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们连拥有孩子的权利都被剥夺!扼杀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命!伤害一个又一个可怜的家庭!要知道我们中华民族已经到了严重的断子绝孙的老年化时代!人多没了还谈什么复兴,什么强国,什么幸福!中国每年因交通意外死亡成为失独家庭成千上万!真的为我们所谓的国策感到悲哀!
我也是,七个月了,被强行押到医院在肚皮上打了一针,半个钟后小孩在肚子里就不见动了,也是个男孩,我眼泪都流干了。要在的话现在都三岁多了。
二胎准生证,你就是符合条件你也难拿到的,除非你花钱!我是河南南阳的 ,我当时是符合生育二胎标准的 ,结果我为了拿证花费了 5000左右,那可是97年的时候啊 。最黑暗的最腐败的就是计划生育!
事实很明了,百姓的眼睛是明亮的,我不想再说什么了。
生二胎算个屁啊,有钱生十个都不是问题,没钱你最好别生,养不起!
中国的国策出现了老龄的结构!!中国所为的富裕是杀了肚子里的婴儿获得的假象,一个大国没有人口自取灭亡吗!六个大人供一个孩子是晋策吗?动物还有生存法则,还要保护;中国人的生存法则就是消灭子孙吗?日本有一个多亿人,美国海外住军有多少?有能力在世界发展,不要自己杀子孙去以显耀!!!没文化到底要进行多久!
广东也有这种事情的,哪个地方都一样。就看你钱到位了没。钱到位了你爱怎么生都行。钱没到位他们理你是谁。有法律给他们支持来收拾我们农民。
  当地官方声称强制引产是合法的。真的合法吗?据了解,把当事人强行抓去引产,不仅没有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违法的,而且涉嫌犯罪。首先,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不是警察,没有强行带走公民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其次,“强制引产”行为不具合法性,在上世纪80年代,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中确实规定“凡是计划外怀孕的,必须采取人工流产或者引产手术。”但在上世纪90年代,这样的表述已经被删除,改为“凡是计划外怀孕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既然规定没说必须要“强制引产”,那么,计生办“强制引产”就是滥权和违法。
  2002年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强制引产”显然侵犯了公民的健康权,可见,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强制引产”的计生办工作人员至少应该受到“行政处分”。
   诚然,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计划生育国策,如果违反也应该受到惩处,但不能用非法和野蛮的手段来处罚公民。“强制引产”不过是计生部门违法的产物,是一种该受到谴责的“恶规则”。当年,为了“实现正义”,我们取消了收容制,今天,笔者同样期待,有关部门应该明确宣布“强制引产”是违法的,计划生育不能成为某些部门捞钱、侵犯公民权益的遮羞布。
嘛辣歌笔,一个人是去地狱还是天堂完全由自己的思想与这个人的实际行动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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