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论坛已无需专项备案
中国政府网(Gov.cn)近日发布了一份国务院文件,即《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在113项被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包含了取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备案)项目。
在这份国务院文件中指出,2009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4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13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71项。
在取消的113项行政审批项目中,第七条即为取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备案)项目。
此项决定暂不影响目前的拍照备案,但只要有备案号即可开设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