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负责人提交彩色正面照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这新年开头也容易放火,2月23日凌晨消息:工信部向各地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印发通知,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通知中涉及的备案核验试行方案明确规定,个人是网站的合格主办者;与此同时,网站备案将需要负责人提交彩色正面免冠照。
加强网站备案信息监管不做评论,但问题是这么多年了,一个备案系统都做不好,谁又该对此负上负责。这个半成品的网站备案系统问题百出,直接造成的结果是难备案,备案难。比如备案时由从接入服务单位系统提交备案,变更服务商后,备案信息用户自行无法修改;比如一个身分正只能对应一个帐号,以前由A服务商接入时提前备案,今后增加网站,用户又将新增网站,新网站无法备案;如最频繁的一人多站的问题,备案制度规定用户有多个网站,无需重复注册,在一个ID下添加即可以,但新添加的域名又会将原来的域名覆盖,原有已备案网站重新提交……
问题成堆的网站备案系统就这样来回折腾站长、阻挠用户备案,给工信部的执政方式打个了大折扣。又比如最实质的问题:要求“网站先备案后后运营”,但未经备案的网站处于关闭状态,备案审查人员审查的是什么内容,难道仅仅看域名和用户信息是否合规?这样做又有什么监管意义?在新的《个人网站备案流程》中,站长需至IDC处当面拍照核验备案资料,用户与IDC天南海北,跨省比率极高,对于制造的这种麻烦工信部如何解决?
我们常说责人先责已,政策到底是要造麻烦,还是切实解决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切不要“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在出台任何政策以前,先把自己的问题解决完,否则只是徒增劳民伤财的“耗民工程”。任何政策的出台,是不是给老百姓造成了种种不方便,才是为政者先要考虑的问题。
根据通知,各地机房在本单位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照片规格:800×600像素)。备案中心统一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
同时,接入服务单位备案人员利用公安、质检、工商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居民身分正、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源,核验网站主办者提供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同时通过网站负责人身分正原件核验身分正与当事人是否一致。核验无误,留存身分正明和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网站主需要将自己的照片信息交由IDC采集,然后IDC利用公安、质检、工商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居民身分正、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源,核验网站主办者提供证件原件的真实性。这引发了站长的进一步担忧,IDC如何获取上述政府部门关于个人信息呢?
众所周知,公民信息采集具有严格的规定。一般人对政府部门采集信息是相当放心的,但IDC等接入商都是商业企业,无法保证公民信息不被泄露和利用。
第三,核验身份信息需要亲自到场引发争议。
互联网以其无国界、无地域性博得了众多网民的欢喜。根据通知要求,网站主必须亲自到场拍照采集信息,这点执行起来难度太大了。
中国目前的域名已经达到1682万个,也就是说,这背后至少是超过百万的网站主将亲自到网站IDC机房进行信息采集。此外,网站主与IDC所在地并非全部同处一省,这其间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由谁承担?
举例来说,某站长在位于黑龙江开办了一家网站,但其IDC机房是在福建申请的,按照通知规定,站长需要从黑龙江亲赴福建验明正身。差旅费、误工费等由谁负责?
这是有一定经营规模、有持续收入和发展前途的站长才会干的事儿,对于那些注册域名纯属玩票的站长来说呢?他们会为了一个闲置的域名或者本身并不赚钱的网站千里迢迢远赴福建吗?
这样必然使得因备案成本过高使得小网站被淘汰出局,同时,诸如新网、万网、各地机房等相关产业也将面临严重的萎缩。中国的草根互联网产业也基本可以说拜拜了。
为切实保证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罂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其中网站主办者接到备案通知后,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