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做情人十多年这样的女人还能要啊
给别人做情人十多年这样的女人还能要啊
12年前,32岁的陈某在永嘉某山区镇政府工作,认识了新同事周某。当时陈某已经结婚,而周某年仅23岁,刚走上工作岗位不久。
双方互生情愫。不过,作为机关干部,他们把这段关系藏得很深,极少有人知道。
10年过去了,陈某调到了温州市区某大型国企上班,周某也到了经济更为发达的永嘉某镇政府工作。
在外人看来,陈某是令人羡慕的,家境殷实,工作体面,有贤淑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但他和周某的关系一直没有中断。
从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一直拖到年过三十五仍未出嫁的老姑娘,家人都替周某着急,催促她结婚。她自己也觉得不能再拖下去了。
在家人的安排下,周某相亲认识了在某机关单位上班的邵某。今年1月,两人订婚了。
周某和别人订婚,对陈某冲击非常大。他认为自己和周某长达10年的情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断掉的。
于是,他多次和周某见面,表示自己要和妻子离婚,让周某把婚事给退了。
为了能挽回和周某的感情,陈某想尽了办法。他找出两人都相熟的老同事,从中斡旋,还从朋友那借了15万元,打给周某,作为她和邵某的退婚金。
公务员,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习惯了,一个女人得不到,就做出这样的狠事,可见这个公务员的基本素质。
典型的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两头都不想放弃才会纠缠了十几年,人家都35了还不肯放手。
周某自己当了小三,跟陈某玩情人关系,而对方,没有离婚就跟他有暧昧关系,吃着碗里的还望着锅里的,那么你们还是希望男男人离婚,娶小三?究竟是成全友情个人还是破坏一个家庭?如果陈某真的爱小三,为什么没有离婚?他只是接受不了自己的情人,跳入别人怀抱的心灵扭曲,
赔你十年也够了!要知足。一条缝给你整成了个洞,别人没找你,你就偷着乐吧!笨蛋。
都纠缠10多年了,这样的女人还能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