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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相识当晚开房闪婚两个月后闹离婚
   微信相识当晚开房闪婚两个月后闹离婚
“80后”男女因微信相识当晚开房,闪婚两个月后,男方嫌女方太邋遢,女方觉得男方不顾家,两人分居并到法院闹离婚。近日,经密云法院调解,两人解除了婚姻关系。
刘某是北京城里的独生子,沈某是密云农村姑娘,两人于2012年7月经过微信相识,因交谈甚欢,当晚即开房。一个月后,他们不顾家人的反对登记结婚。男方父母为小两口租了一套房子。可好景不长,因生活环境的差异,两人逐渐了解对方后,开始互相指责,男方嫌女方不做家务、太邋遢、不孝敬父母,而女方觉得男方爱玩、不顾家,刚结婚两个月就闹起分居。
沈某一气之下搬走,并不接电话。刘某随后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庭审中,沈某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刘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开庭时,法官耐心做调解工作,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冷静处理矛盾,但双方均坚决要求离婚。针对沈某提出的赔偿请求,刘某一分钱不同意给,并出言不逊,矛盾愈演愈烈。法官将他们分开进行劝说,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人离婚,刘某当庭给付沈某补偿款5000元。
十二年的婚姻却没有一次正常的夫妻生活
从21岁的年轻姑娘变成33岁的农村妇女,十二年的婚姻却没有一次正常的夫妻生活,小花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求从痛苦中解脱。
2001年4月,家住农村的21岁女子小花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小伟,半年后登记结婚。婚后同居时,小花发现两人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亦不能生育子女。
小花曾向小伟提出离婚,均被小伟以有机会治愈为由拒绝,为此小花2006年春节后离开小伟外出务工。2007年4月,小花因无法继续忍受这有名无实的婚姻,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
夫妻关系的稳定应以良好的夫妻感情为基础。李、华二人婚前缺乏了解,仓促结婚,婚后因小伟患疾病,造成双方未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导致夫妻感情日趋淡薄。小花在与小伟共同生活了5年后便离开至今,现双方分居已有8年余时间。期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应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准予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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