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孩儿出去之后滴酒不沾
6月27日晚,新洲镇女青年洪某在结婚前一天邀请亲朋好友到当地一酒店喝酒庆祝,其间,16岁的伴娘李某走出包房接听电话。正在隔壁包房喝酒唱K的黄某锋、黄某平一伙看见李某漂亮,马上过去搭讪,并强行将李某拉入包房喝酒,偷偷将粉掺入啤酒中,致使李某喝了几杯后不省人事。随后挟持到东平镇某宾馆实施了Q奸。
不认识的人搭讪就跟着去玩了,还喝几杯酒,一看就是个骚货,正经女孩子遇到这么一伙儿,能跟着去吗?还强行拉进包房,不会喊救命吗?如果喊了没人应,KTV也是要承当连带责任的。况且还喝酒,我认识的很多女孩儿,出去之后滴酒不沾,都很会保护自己,而且被人灌酒的可能性很小。总之我是不明白在一个公共场合,如果这女孩儿开始没有自愿成分,这伙人是怎么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