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结扎是计划生育工作者无能的表现
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指出,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些地方存在计划生育干部和基层干部滥用职权等现象,需要用法律来规范、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
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后获得通过,并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该法律第41条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计划外生育),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并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强制结扎是抓计划生育工作者无能的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五章第34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计划生育当然要遵守,但,节育措施在于当事人自己自愿选择,不能强制。如果强制,是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自行采取避孕措施就可以了。即便违反规定,也只会受到经济处罚,而非惨无人道的强制手术,除强制戒毒外,我国法律没有强制治疗的规定。
条例没有规定强制结扎,【只是说首选】。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强制结扎是违法行为,如果真出现了可以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