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是没有强制结扎的
是否想结扎是您自己的自由,这一点法律并无强制性,国家法律是没有强制结扎的。
提倡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安环、皮埋、长效口服、短效口服、避孕套、避孕针、女用避孕膜等等。
大部分地方是越来越人性化了,不是强制性结扎的,只要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有效避孕即可。
二胎是剖腹产就不再结扎。
农村户口生育第一胎后不管是男是女都要上环,如果是女孩则可以等到小孩长到8岁以后才有生育第二胎的指标,但是如果两胎都是女孩就没办法了,但政府不会强迫结扎,要是生第三胎就得交罚款,三胎后不管生男生女都要结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表述得很明确:你有自主选择避孕方式的权利!
不上环也不结扎当然是你的权利,但你必须避孕。绝对不允许生第二胎。你可以用避孕套,避孕药,还可以既吃避孕药又用避孕套!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释义】 又如,对于已生育过子女的夫妻,通常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更为经济、方便。
对于育龄群众来说,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就是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自主、自愿】并负责任的选择和采取避孕节育措施
目前,【我国有许多避孕方法可供育龄夫妻选择】,有适合妇女使用的【口服避孕药、外用避孕膜】 、宫内节育器、输卵管阻断术;有适用于男子的【避孕套】 、输精管结扎术等。
——看,国家计生法的“知情选择”允许群众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给计生办的权利只是“指导”,而不是强制!长效避孕措施已经写明了只是“经济、方便”而不是强制!我国有许多避孕方法可供育龄夫妻选择,包括口服避孕药、外用避孕膜和避孕套!
所以,如果你们地方有要求强制上环或者强制结扎的规定,那么那种规定是违反国家法律的,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