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办的权利只是指导不是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看,国家计生法的“知情选择”允许群众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给计生办的权利只是“指导”,而不是强制!长效避孕措施已经写明了只是“经济、方便”而不是强制!我国有许多避孕方法可供育龄夫妻选择,包括口服避孕药、外用避孕膜和避孕套!
所以,如果你们地方有要求强制上环或者强制结扎的规定,那么那种规定是违反国家法律的,是无效的。
强制执行是不可以的,你可以去你们市妇联咨询!
无论是法律还是晋家政策,都没有规定允许强制结扎。然而,一些地方的计生工作仍存在强制结扎的土政策。
你应当上法院以渎职罪起诉那个逼你上环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该拿起法律武器就得拿起法律武器。一般只要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没问题了。否则计生办和你们街道派出所那帮臭不要脸的反叛奴才法盲王八蛋还会继续骑在你们这些主子老百姓头上拉屎。
你们那的计生办/派出所人员强制你上环,他侵犯了你的自主选择权,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
你们那的计生办/派出所人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已经构成渎职罪,最高可判死刑。他的命已经握在你手里,就看你上不上法院告他了。
你无权起诉整个计生办。你只能上法院以渎职罪起诉计生办里面的某个具体人员。谁逼你上环,你才可以起诉谁。
——顺便提一下,“法院不受理计生案件”是说你不能对计生办提起行政诉讼。但你完全可以对计生办里面的某个具体人员提起刑事诉讼。 谁逼你上环,你就可以上法院以渎职罪和勒索罪起诉谁。
一般建议生完孩子后半年再结扎。术后要卧床休息1-2天。这一来有益于伤口愈合,防止感染。术后3-4天,可渐渐恢复室内活动。 注意保证充裕的养分摄入。一般而言,首先要满足蛋白质的需要,再者是补充适度的糖分、脂肪、维生素与无机盐,如钠、氨、钾、钙、铁等。蛋白质丰富的食物有鸡肉、鸡蛋、瘦肉、猪肝、鱼类等。糖丰富的食物有米、面、红枣、葡萄干、桂圆等。脂肪丰富的食物有植物油、花生、牛奶、黄豆等。维生素丰富的食物有胡萝卜、蛋黄、猪肝、黄花菜、韭菜、香蕉、芹菜等。无机盐丰富的食物有菠菜、荸荠、海带、黑木耳等。受术者可依据各人的实际情况食用,切忌挑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