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离婚70%是休夫型
鹿城法院工作人员花了一个多星期时间,浏览了他们今年1月至8月受理的536起离婚案,发现六成左右竟是女方提出的。
再细细归类,其中98件涉及了“80后”群体。而女性提出离婚的比例,也升到了75%左右,占了74件。涉及的女性,平均结婚年龄只有23.5岁。
和男方的年龄差,跨度就很大了:从大了两岁的,到小了23岁的,都有;年龄相差7岁以上的,占了四分之一。
从结婚到分居或起诉离婚,他们的婚姻“时长”,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8年半,平均也就3年。
“80后”离婚案中,近三成是异地婚恋。
“功利婚姻”越来越多
一名参与调查的法院工作人员说,“80后”吵着要离婚的,一个普遍现象是,恋爱期和婚姻时间往往都很短。
很多情况都是,恋爱没几个月,就直接同居了;或者,认识不到半年,就急着结婚的……接下来,为了一点琐事,就能吵得天翻地覆,就想着要去离婚了。
“80后”离婚时,最常用的表述是“性格不合”。
当然,也有一些涉及的女性,说丈夫存在家庭暴力、怀疑丈夫有第三者等。
另外,一些已“奔三”的“80后”,在婚姻方面,父母干预过多,“乱点鸳鸯谱”导致婚姻基础不好,也是个大问题。
而“功利婚姻”越来越多,过多考虑房子、车子和票子,甚至为了转户口、分配地款、宅基地等,就仓促迎来了婚姻,也为今后离婚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