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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之夜女方拒同房

新婚之夜女方拒同房
2014年2月,家住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某村的欧女士和陈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半年后,两人当年8月登记结婚,陈先生依当地风俗给了欧女士家彩礼。2015年元旦,双方按照风俗举行了婚礼,当晚却因欧女士拒绝行房双方发生争吵。结婚刚3天,欧女士就回了娘家居住,双方分居至今。
2015年9月,欧女士以两人婚后一直没有共同居住生活,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向北海市铁山港区法院起诉离婚。欧女士说,两人去年元旦按照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婚礼当晚,她恰逢生理期,但陈先生却不顾她的感受欲强迫她行房,她坚决不肯,两人因此发生争吵。婚后3天,她就回了娘家居住,双方分居至今,两人虽有夫妻之名但无夫妻之实,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但陈先生并不认同欧女士的说法,认为两人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年的恋爱,自愿登记结婚。他没有强迫欧女士同房,夫妻感情也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如果欧女士坚持离婚,要返还他20000元彩礼。
法院认为,欧女士与陈先生自登记结婚后并未实际共同居住生活就产生了矛盾,且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同意两人离婚。陈先生为与欧女士结婚,按当地风俗给付了彩礼,给陈先生造成一定的经济困难,但陈先生没有提供给付彩礼的证据,根据双方在庭审时所陈述的事实,法院酌情支持由欧女士返还陈先生彩礼10000元和金项链一条。
没有哪个女的把生理期定在结婚日的。男的不明白,女的应该很清楚!!!
登记结婚四个多月居然未同房,就这样还举行婚礼,男方已经很够意思了,好不好。到了结婚日,女方居然又来个生理期,然后直接回娘家要求离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骗婚。
一般送完彩礼都定了么,肯定早就XXOO了啊,女的死活不肯,肯定有问题了啊。骗婚的多。
就这么离婚了,男的彩礼只拿回一万,还有结婚酒席礼物谈念爱花销什么的,感觉好亏喔。总结只有一个原因,姑娘不够爱小伙子不肯迁就他,不然哪里会因为这些小事提出离婚。不管男女和真正相爱的人结合是最好的,因为爱对方心里舍不得对方难过委屈,会彼此包容扶持。如果不爱稍微看不顺眼就会有口角不快,两不相让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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