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38元大虾消掉了旅游局几个亿
国庆期间,四川游客肖先生在青岛遭遇“天价虾”,点菜时38元一份的虾,结账时被告知38元一只。无奈的肖先生在相关职能部门间被“踢皮球”,又无奈地“当着警察的面,屈辱地掏钱只求尽快脱身……”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
李金早表示,此事已经严重影响了青岛乃至山东的旅游形象,最痛心的是旅游部门,但旅游部门想维护游客权益却没有相应职权。
对发生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天价大虾事件,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近日表示,一只38元的虾就抵消掉了山东旅游局几个亿的广告效果,“这个事情的管理职权在工商和物价等部门,旅游部门虽然是在主动作为,但是已经越权了。”
旅游市场秩序失范已成千夫所指。相当一部分地方旅游市场乱象丛生,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有的甚至有黑恶势力渗透。
不对,应该省了几亿的广告费,这一炒作全世界都知道……都会去参观或品尝那家38元的大虾,山东~青岛~大虾圣地…
我在青岛晚上下火车,座的士车去住宿,的士司机把我拿到一个洒店,还没开房就要我三千八哎!无语的青岛。
和老婆吵架,结果她扬言带儿子去青岛旅游,结果真去了,还说要吃海鲜,我现在很自责,各位网友,我需要准备多少钱才能把他们娘俩赎回来?能贷款不?
现在老百姓宁愿到国外旅游,而不愿在国内旅游,囯家旅游局是难逃其职。
去过一次青岛,下了飞机在机场打的,因为去的地方属于不远不近的那种,大概打车费用70来块钱,司机各种不高兴,一路上也说各种难听的话,搞的我们几个人去玩的心情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