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月收入一千八敢住县城中心区
两口子月收入一千八敢住县城中心区
无论是在《水浒传》小说还是电视剧,甚至于在《金瓶》的小说乃至于电视剧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细节,潘金莲在二楼晾晒衣服的时候,不小心将竹竿掉到过街上砸中了正在楼下经过的西门大官人,从而成就了一段孽缘。这个细节,在新版电视剧《水浒传》播出的时候,被地产大亨潘石屹和任志强无限放大——潘石屹的本家潘金莲妹妹要砸中西门庆,首先需要有一个两层小楼,因为,从小说和电视剧中的情节来看,一楼是金莲妹妹蒸白面馒头的地方,当然,明代写宋朝故事的小说里边,叫这白面馒头为炊饼。
因此,潘金亮砸中并结实西门庆的物理条件,是以卖炊饼也就是潘金莲妹妹蒸的白面馒头为生的武大郎,必须要和自己的媳妇有一套双复式小楼儿。小楼昨夜又东风,武大郎跟小潘妹妹风来风去,确实快活,但对于一个底层卖烧饼的,如何有的起一个二层小楼,则十分关键了。
同时,必须要增加一个小说细节。《金瓶》中,说小潘妹妹住的房子,是在县衙的旁边,根据中国政治君本位的传统来看,武大郎搂着娇妻睡觉的地方,是在当时的CBD中心区。很难想象,当下的一个底层卖馒头的小个体户,能住得起城市中心区的房子。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武大郎卖炊饼很赚钱呢。
有好事的文史学者通过用大米为中介的方式换算了一下武大郎一天的收入状况,因为是发表在学报上的评副教授职称的论文,所以细节非常繁琐,我化繁为简,简单说说。这位即将的副教授老师在论文中截取小说中的细节,说潘金莲妹妹一天给武大郎哥哥蒸十笼屉馒头,总计二百个,每个馒头是两文钱,总计是四百文钱,根据当时的大米市场价和县官的月俸收入等情况进一步换算,应该相当于现在的不到一百块钱。同时,这位老师还考据了很多宋朝历史的细节,任何对白面的深加工之后,可获取百分之六十上下的纯利润。也就是说,潘金莲妹妹蒸馒头、武大郎哥哥卖馒头,一天纯收入是六十元上下。一个月,就是一千八百元。
换到当下,两口子月收入一千八,敢住县城中心区,也是很奢侈的事情。现在山东清河县的房价,也得在三千靠上了。武大郎两口子每月攒一千元算,要买一个二百平米的双复式(同时,必须要考虑该房是临街商铺形式的,不然,金莲妹妹砸不中西门哥哥),要用将近七十年。这七十年,在我朝,产权都到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