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鲜活易腐、定作等四类商品除外。
《办法》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分正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
《办法》特别指出,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本来买卖双方都应遵循,公平交易,守法经营的原则,现规定收货后7天内无条件退货,买方只负责退回运费。如果商家所售货物和商家宣传推广都没问题的前题下,商家就不是很冤嘛?一,花时间精力不说,商家也有一定的支出。二,所售货物估计百分之九十都有包装,买家拆包和运输有可能损坏吧,谁来负责。三,所售商品不一定都是卖家生产,但都有生产厂家,如果退货,从卖家发货到卖家收到退货估计至少半个月,请问是不是要影响生产厂家的生产计划,加大库存。
7天换一部手机。一直做时尚弄潮儿。哈哈。
电视购物才是骗人的,淘宝网购物绝对安全,想买店家的商品,的看店家的诚信度,我网购3年了,还真的没有被骗过。总是想着占便宜的朋友,换位思考下,假如是你开的网店,买家不管东西合适不合适就退货,你是不是要崩溃了。
便宜货基本没人退!还有,没规定使用过是不能退的,商家不是亏大了!
一个季度有90天,90/7=13 如果本省10元运费计算,那么花130元可以租用13件价值上千元的衣服试穿-
好啊,买了穿6天在退。天天来一套。那我整年都不用买衣服了。
美国是最发达的网购国家,其占经济流通比例也只有13%左右,我国却要占到50%以上,举个例子,如果国美倒闭,有多少人下岗?有多少人有钱消费?难道都捧着电脑做生意去?看看淘宝造就了马云这样的超级富豪,但是有多少人因为淘宝的兴起而失业?实体店一再关门,只能对中国未来的消费造成沉重打击,看看德国,人家早就意识到网购对国家经济长期不利,五年前就对网购实行重税,而中国因为个人集团利益的牵扯,收税一直未能执行,国家经济崩盘是迟早的事情!当网购真的如马云所说,达到流通的50%.那中国经济就等死吧,而后马云和他的日本财团拿着钱潇洒去了,别忘了,阿里巴巴后面的财团是日本企业!
这样会大大增加网络营运成本,有些故意刁难的顾客更有理由了。因此,在顾客订货前,这就必须和客户实际描述我们自己的产品。对那些说先买样品或看看的最好详细说清,实在不行,就拉倒!别没说好就发货,那样会严重浪费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