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火锅店开收锅底费
昨日下午,李家沱的很多火锅店不约而同地贴出告示:从8月16日起加收10元锅底费,引起当地居民的投诉。消费者不满的是,火锅店“统一”收锅底费10元,还不能让客人把火锅汤料带走。
记者沿三条街走访了三十几家火锅店,如巴山月、和喜、食腾、奥林、丁幺妹、周渔府等,都看到张贴着如下告示:去年以来,随着火锅原材料的上涨导致目前汤料成本过高,火锅行业举步维艰,已经面临生存危机,因此决定每锅加收10元锅底费(只含辣椒、花椒等作料,不含油)。
为何每锅要加收10元锅底费?据巴山月常务副总张荣书称,由于原材料上涨厉害,火锅店几乎赚不到钱,该店上个月总营业额18万,但利润只有6000元,还没算几个老板的工资,这样下去已经遭不住了。
张算了笔账:店里有40多种火锅菜品,有近20种菜品不赚钱,如:牛肉、毛肚、蹄筋等荤菜;只有部分素菜能赚钱,如豆芽。如果加收了锅底费,每个店每天能多300元左右的锅底收入。
李家沱和喜火锅店大堂经理也称,目前正在观望,如大家都收锅底费,他们店也要开始收。
法律专家认为:集体加收锅底费属于垄断
李家沱几乎所有火锅店准备16日“统一”收锅底费,这是不是一种联盟?记者采访了几家火锅店,火锅店均称是企业“自发行为”。
不过,消费者并不这样认为。记者随机采访了食客王先生,他说,火锅店收锅底费可以理解,但所有火锅店一起收就不对味了,感觉像是在一起涨价。另一消费者张小妹称,原材料上涨后,本来火锅店很多菜品分量都变少了,再这样涨价不合理。
市火锅协会称,原材料上涨是很厉害,火锅店加收锅底费是市场行为,协会不能干涉。消协有关人士称,目前对加收锅底费的火锅店是否是集体形成的价格联盟还没搞清楚,暂时不能下结论。
我市华立律师事务所陈艇律师称,商家集体联合统一行动收锅底费,这种形式已经表明形成了一种行业垄断,消费者可向工商局投诉。
对于加收了10元锅底费,按火锅店大堂经理的解释,并不意味着可以将火锅汤料打包带走,只能将辣椒、花椒等佐料打包带走。市民王先生称,既然这10元叫锅底费,那我付了这一锅的钱,吃不吃得完我都有支配权,凭啥只能打包带走辣椒、花椒等佐料?
陈艇律师称,这样的合约是不公平合约,既然消费者支付了锅底费,锅底就应该属于消费者,消费者有权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