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月收入只有四位数的老百姓
去年深穗两地房价疯涨,当时好多人看起来只要是个房子都要,也有可能会卖成汤臣一品的价格。我一个深圳点击查看深圳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的朋友面对楼市这股疯劲,想来想去,一时慌了神,他觉得如果现在不出手买房,这辈子就别想住上属于自己的房子了,于是,急急出手,在宝安以每平方米 13000元的高价买了套房。可惜的是,还没来得及庆幸,房价就开始回落,据他说现在那个楼盘价格已经降到每平方米8000元,还送这送那。朋友后悔不迭,但也无计可施。
表面上看起来,我这朋友有点咎由自取,谁叫你认不清形势,意志不坚定呢?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白纸黑字订了购房合同,那可不能随便反悔的。所以,我也无奈地安慰他,还是老老实实地当房奴吧。
但仔细想来,也不完全如此,个人当然对自己的损失有责任,但当市场上某种商品每月以20%的速度高速上涨,并引发了市场上极度弥漫的恐慌或投机心理时,这个市场肯定是不正常的。面对这个近乎疯狂的市场,我们不禁要问,市场的监管者尽到责任了吗?显然,就深圳的房地产市场乃至全国的房地产市场而言,市场的监管者——政府是没有很好地尽到责任的,从而造就了一个毫无理性可言的市场,在这样的市场大氛围中,要让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正确的判断与把握形势,其实是非常困难的。长期以来,关于房价的走势,政府官员、从业人员、专家都是众说纷纭,让一个在信息上毫无优势可言的老百姓如何进行判断呢?
购房者的损失固然已经无可弥补,但对整件事情进行正确的检讨,有助于防止老百姓的腰包再次被如此野蛮地搜刮一空。对购房者(炒房者除外)幸灾乐祸毫无意义。指责房地产开发商也只能是发泄一下义愤,对于事情实质性的改善没有多大帮助,因为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监管,指望开发商良心发现是不可能的,最大限度的赚取利润是商人的本性。因此最应该检讨的是政府。
从“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看,如果政府的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供应早一些、量多一些,打击炒房的力度大一些,政府在土地出让的时候少赚一些,住房供应的主体丰富一些,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囤地、捂盘等等)的惩处更严厉一些,那么深圳乃至全国房价疯涨的局面就不会出现,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在涨价风暴中迷失方向,他们的血汗钱也就不会如此大幅度地缩水。
不过房价终究是降了,应该说,政府所采取的种种措施起了作用。但房价降得还是不够,仍然不在正常范围,仍然在绝大数人的消费能力之上,对于绝大多数月收入只有四位数的老百姓而言,房价在五位数高位的下降只是数字的变化,没有实际意义,这说明政府的调控措施仍然不够充分。现在值得警惕的是,在2007年几乎翻番的涨价后,今年稍跌几个百分点,开发商就大声疾呼,暴跌了,雪崩了,房价的大起大落会对宏观经济造成破坏性的影响,等等,不一而足。目的显然是要求政府不要再继续调控房价。鉴于某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历史上形成的密切友好的关系,我不禁担心调控的前景,担心我朋友的悲剧,重新在千千万万个普通人身上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