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备案才是户籍实质改革
户籍改革再闪一点亮光
08年两会期间,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表示,由国务院牵头,包括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劳动保障部等14个部委正在积极协商户籍改革。武和平表示,户籍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宽户口迁移限制,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户籍实质性的改革还没改
改革开放30年来,户籍管制虽有所松动、有所调整,但一直未有实质性的改革。甚至在某些方面,某种程度上还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与强化。比如,在高考录取制度、“农转非”、户口买卖、“暂住证”,以及在对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保体制的改革中,户籍制度的分门别类功能和权利不平等配置、利益不公平分配等若干负面功能都得到了深化与强化。
当然,也不能说先前的户籍改革一事无成,好歹国务院也做过几轮部委“调研”,“户籍法”更数易其稿,公安部还下发过颇具“突破”意义的“四条指导意见”,更有接近半数的省份已经宣布实现了“户口一元化”(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简单合并为“居民户口”,却拒绝实施公共资源分享、权利义务平等,此“户口一元化改革”徒有虚名,纯属文字游戏)。
实事求是地讲,迄今为止,多年户籍改革的真实成就,在于实现了若干城市的“投资入户”(包括部分省份的“购房入户”)、“高学历入户”,也即向“成功者”敞开了某些城市户口之门。其实质就是从户口审批的绝对行政化,变成辅之以相对的商品化、精英化。
但是,那些比商业精英和知识精英更需要城市户口的人们,那些常年“暂住”在异地城镇的“农民工”们,虽然他们人数众多,虽然他们对“暂住地”的贡献巨大,却尚未进入户籍改革决策者们的视野。还有一个现象就是,那些最需要率先进行户籍改革的地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珠三角、长三角,这些地方的实际居民结构与名义户口结构早已相去十万八千里,却一直延缓改革甚至拒不改革。
简单地说,户籍改革的现状是:最该改的人群没有改,最该先改的地方没有改。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条:实质性的改革没有改。
户籍改革应回归户籍本身
户籍改革观念最大的谬误,是误以为户籍制度的弊病在于户口或户口分类本身。其实不然,户口只是中性的,户籍制度之害在于户籍之上、户籍之外。户口本身并没有是非对错——如果户口仅仅以登记备案的形式而存在。对人口、住户的统计与分类,从古到今,各国皆有。有是非对错的,是政府对户口的自由变动施加了什么限制以及如何限制,以及它在户口之上附加了什么权益与义务,它利用户口及其附加物去对人民做了些什么、怎么做的。
归根结底,户籍改革的方向是取消一切形式的户口歧视,而不是简单地在名义上取消户口,或取消户口分类。从这个观念出发,所谓实质性的户籍改革,就是强化户籍的户籍意义、去除户籍的非户籍意义(中国的现行户籍制度已经基本丧失了本来的户籍登记意义,遍地流民、人户分离,户口簿几乎毫无统计价值)。
为此,一要改掉审批制(而不是变更或放宽审批的条件与程序)、回归登记备案制,这是狭义的户籍制度改革;二要让公共资源的配置、人权的平等保护、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逐步与户口完全脱钩、彻底脱钩,这是姐义的户籍制度改革。即使旧制难改,至少政府应该做到:从今往后,新出台的任何法规、政策不再以户口来区分权益,不再在就业、社保、住房等新的改革中以户口作为一种限制或优惠的条件。
{ 地产行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