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是出了名的认钱不认人
百度联盟发展部总经理马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客户广告费“分成”39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他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检方指控称,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间,北京某文化公司以加入“百度联盟”的形式与百度公司进行合作。在此期间,马某利用其担任联盟发展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收受该公司关某、张某(均另案处理)以转账形式给予的钱款共计395万余元。
据介绍,通过百度搜索关键词,搜索结果中会显示百度联盟广告,用户点击一次就会产生一份广告费。根据点击量,百度会与相关公司按比例进行广告费分成。
文化公司刚与百度合作时,分成比例是30%,后来上调至45%。这期间,关某将广告费分成利润的20%给马某作为好处费,这笔钱转入了马某亲戚的账户内。
2012年1月,马某升任百度联盟发展部总经理后,把文化公司分成比例调高至50%。而马某的好处费也涨到了利润的30%。
法院审理认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认定的关键在于财物与职务之间具有对价关系。本案中,马某如果不在百度担任这样的职务,就不会获得相应钱款,财物与职务之间具有对价关系。
广州可买两套房,狱中呆七年赚两套房比房奴们卖命三十年赚一套房强多了!
百度是出了名的认钱不认人,人尽皆知.这样的公司能发展成这样的规模,我只能呵呵。
百度竞价,就是一个烧钱的平台,让医疗、快消等行业的营销人员越来越懒惰,越来越简单粗暴的做所谓的“营销推广”,而其实到了当今,大家的消费意识与习惯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通过百度而转化而来的营收是相当有限的,投产比相当低…
何止如此,用户访问百度首页时强制转到广告链接点击的首页,用户看到的没有区别,广告点击量就上去了…
最讨厌百度联盟的广告,搞得我百度都不想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