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CSS 样式”面板可以跟踪影响当前所选页面元素的 CSS 规则和属性(“当前”模式),也可以跟踪文档可用的所有规则和属性(“所有”模式)。使用面板顶部的切换按钮可以在两种模式之间切换。使用“CSS 样式”面板还可以在“所有”和“当前”模式下修改 CSS 属性。
有关“当前”模式和“所有”模式下“CSS 样式”面板的信息,请参阅下面两部分。
当前模式下的 CSS 样式面板
在“当前”模式下,“CSS 样式”面板将显示三个面板:“所选内容的摘要”窗格,其中显示文档中当前所选内容的 CSS 属性;“规则”窗格,其中显示所选属性的位置(或所选标签的一组层叠的规则,具体取决于您的选择);以及“属性”窗格,它允许您编辑应用于所选内容的规则的 CSS 属性。
您可以通过拖动窗格之间的边框调整任意窗格的大小,通过拖动分隔线调整列的大小。
“所选内容的摘要”窗格显示活动文档中当前所选项目的 CSS 属性的摘要以及它们的值。该摘要显示直接应用于所选内容的所有规则的属性。仅显示已设置的属性。
例如,下列规则创建一个类样式和一个标签(在此例中为段落)样式:
.foo{
color: green;
font-family: ‘Arial’;
}
p{
font-family: ‘serif’;
font-size: 12px;
}
当您在“文档”窗口中选择带有类样式 .foo 的段落文本时,“所选内容的摘要”窗格将同时显示两个规则的相关属性,因为两个规则都应用于所选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所选内容的摘要”窗格将列出以下属性:
font-size: 12px
font-family: ‘Arial’
color: green
“所选内容的摘要”窗格按逐级细化的顺序排列属性。在上面的示例中,标签样式定义字体大小,类样式定义字体 (font-family) 和颜色。(类样式定义的字体 (font-family) 属性覆盖标签样式定义的字体 (font-family) 属性,因为类选择器比标签选择器更为具体。有关 CSS 具体说明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w3.org/TR/CSS2/cascade.html。)
“规则”窗格根据您的选择显示两个不同视图:“关于”视图或“规则”视图。在“关于”视图(默认视图)中,此窗格显示定义所选 CSS 属性的规则的名称,以及包含该规则的文件的名称。在“规则”视图中,此窗格显示直接或间接应用于当前所选内容的所有规则的层叠(或层次结构)。(直接应用规则的标签显示在右列。) 您可以通过单击“规则”窗格右上角的“显示信息”和“显示层叠”按钮在两种视图之间切换。
在“所选内容的摘要”窗格中选择某个属性时,定义规则的所有属性出现在“属性”窗格中。(如果选择了“规则”视图,则也会在“规则”窗格中选择定义规则。) 例如,如果您有一个定义字体 (font-family)、字体大小和颜色的名为 .maintext 的规则,那么在“所选内容的摘要”窗格中选择其中任何属性都将在“属性”窗格中显示 .maintext 规则定义的所有属性,并在“规则”窗格中显示选定的 .maintext 规则。(此外,在“规则”窗格中选择任何规则都将在“属性”窗格中显示该规则的属性。) 然后您可以使用“属性”窗格快速修改 CSS,而无论它是嵌入在当前文档中还是通过附加的样式表链接的。默认情况下,“属性”窗格仅显示那些已进行设置的属性,并按字母顺序排列它们。
您可以选择在其它两种视图中显示“属性”窗格。“类别”视图显示按类别分组的属性(如“字体”、“背景”、“区块”、“边框”等),已设置的属性位于每个类别的顶部,以蓝色文本显示。“列表”视图显示所有可用属性的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列表,同样,已设置的属性排在顶部,以蓝色文本显示。若要在视图之间切换,请单击“显示类别视图”、“显示列表视图”或“只显示设置属性”按钮,这些按钮位于“属性”窗格的左下角。
在所有视图中,已设置的属性以蓝色显示;与选择无关的属性显示时伴有一条红色删除线。将鼠标指针置于无关规则上方时将显示一条消息解释该属性为何无关。通常,导致某个属性无关的原因是它被改写或者不是继承的属性。
对“属性”窗格所做的任何更改都将立即应用,这使您可以在操作的同时预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