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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为而不争
老子在《道德经》第八章中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水滋润万物但不与万物相争,所以像水这样的品格最接近于道教之“道”。
老子用水来比喻“上善”者——“不争”之品格。所谓“不争”,指不争功、不争名、不争利。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功、不争名、不争利,是谓“不争”;水,“处众人之所恶”(即处下)而不争名,是谓“不争”。世人往往以为“不争”者,必无能。其实不然。对此,老子同样以水为例,论证了水的力量之强大。他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78章)天下没有什么事物比水更柔弱的,然而攻克坚强东西(的力量)没有(什么事物)能够胜过它。之所以攻克坚强东西的力量没有什么事物能够胜过它,是因为水柔弱得没有什么事物能够代替它。老子又说:“天下之至柔,驰骋于天下之至坚。”(43章)天下最柔弱的东西,可以在天下最坚硬的东西中畅通无阻。这里老子所言“至柔”之物,也是指水。水,虽然“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或“驰骋于天下之至坚”,但却能随方就圆而不争胜好强,是谓“不争”也。“夫唯不争,故无尤。”(8章)正是因为像水那样与物不争,所以便没有过错。这是老子之所以教人“不争”的缘由。老子还在《道德经》第六十六章中指出了“不争”所产生的理想效果,这就是“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值得指出的是,老子教人效法水之“不争”,并非教人无动于衷而无所作为,而是教人要法“道”自然而有所作为。譬如,老子教诲说:“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8章)即:在对待个人地位上,避高趋下,善于位居众人之后,不计地位卑低;心境,善于保持深沉宁静的状态;与人结交,善于友好、仁爱而不求报答;说话,善于恪守信用;执政,善于做到清正廉洁、公平不倚,达到“清静无为”的境界;处事,善于发挥能力并圆融;行动,善于随顺天时、把握时机、合乎时宜。不难看出,道教提倡的 “七善”,均是从“水”那里得到的启示。
可见,道教将水与人格品质、道行修炼做了三个方面的联系与阐述:第一,老子“不争”的思想是根据水“利物”、“处下”、“柔弱”等自然特性,使其人格化而来的。第二,“利物”、“处下”、“柔弱”,均属于“不争”的范畴,故可以说“利物而不争”(即“为而不争”)、“处下不争”、“柔弱不争”。如果一个人做到了“利物”、“处下”、“柔弱”,那么这个人他也就做到了“不争”。第三,“为而不争”是人生修养的最高境界。老子教人“处下”和“柔弱”是为了避免和防止人们“居高”和“刚强”。为此,老子要求人们:“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28章)明知自己力量强大,却使自己保持柔弱的心态,并甘愿做那山中最低处的溪沟。可是世人往往不愿意“处下”,也不愿意“柔弱”。譬如世人常言“人往高处走,水向低处流”。老子鉴于此,又于《道德经》中对“处下”、“柔弱”之益分别进行了正面论述。
关于“处下”的益处,老子同样以“水”为例来论证,他说:“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66章)这是从他人成全自己利益的角度讲的。从个人人生修养的角度讲,则其益处更大:“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28章)如果人宁愿作那山中最低处的溪沟,那么其“德”将永久存在而不会离失,从而便可复归到婴儿般之柔弱不争、天真无邪的状态。关于“柔弱”的益处,道教认为主要有二:其一,“柔弱胜刚强”(36章)。意为:柔弱能够战胜刚强,老子以水为例进行了论证:“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其二,“强大处下,柔弱处上。”(76章)意为:柔弱本身胜过刚强。老子以人类和草木的现象为例进行了论证。老子认为,在自然界,新生之物总是柔弱的,而柔弱的新生之物却是充满生机充满活力的,所以“柔弱”是“生”的自然法则。他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76章)人出生降世的时候,其肢体是柔弱(即柔软、弱小)的;人死亡离世的时候,其肢体就(由柔软变得)僵硬了。草木萌芽生长时候,其枝叶是柔脆(即柔软、脆嫩)的;草木凋谢死亡的时候,其枝叶就(由柔软变得)干枯而僵硬了。 所以,坚强(坚硬)的事物属于即将死亡的一类;柔弱(柔软)的事物属于生存的一类。正因为如此,“兵强则灭,木强则折”(76章)。如果用兵逞强于天下,就必然会遭到正义力量的奋勇还击而灭亡;如果树木强壮高大了,就迟早会被砍伐而折断。总而言之,“强大处下,柔弱处上。”(76章)凡是强大的事物,总是处于下降衰弱的趋势;凡是柔弱的事物,总是处于上升发展的趋势。所以,老子教人守柔处弱,并明确地指出“守柔曰强”(52章)。
老子在《道德经》最后收笔时写道:“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由此可知,老子以“为而不争”作为人类的最高行为准则,亦即人生修养的最高境界。如此,则与“道”合一也。“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盖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52章)“道”化生万物,“德”——“道”之性——蕴含于万物之中。因而,“道”使万物得以成长发育、使万物得以成熟结果,并像父母给孩子盖被子一样使万物得到关爱与呵护。“道”化生了万物却不占有,使万物得以生存,却不主宰万物。一言以蔽之,“利而不害”(81章)。值得一提是,在老子《道德经》一书中,蕴含“不争”思想的经文俯拾皆是,除上述“善下”、“柔弱”外,还有“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功成身退”、“知足”、“知止”,等等,这些都是从“不争”的思想中所引申出来的。老子还把“不敢为天下先”(67章)将“不争”奉为“三宝”之一。这是因为“不争”符合“无为”的思想,为“无为”的表现之一,而“无为”乃“道”之重要特性,“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也。因此道教中常以“不争”和“无为”作为一个联用的术语,谓之“无为不争”。
综上所述,老子以“水”象征“上善”者之“不争”品格,十分恰当。“不争”乃“道”之重要特性,而“水”具备之,故言水“几于道”也。“上善若水”,这是老子的人生态度,也是老子所倡导的处世哲学。从古至今,道教徒都以“不争”作为其对待社会人生的基本态度,后来成为道教人生观中的重要特征。因此,道教徒常以“上善若水”赠书他人以共勉之。
道教所信奉的神仙,上至三清、四御,下至城隍、灶君,风雨雷电、山川社稷均有神灵。而道教最根本的教理教义,是 “道”和“德”。
“道”在道教中是唯一的理论基础,是以“清静为宗、虚无为体、柔弱为用”的一种“道”。这种“道”就是道教最根本的信仰。道教认为:“道”是无所不包和无所不在的,它是一切的开始;并认为“宇宙”是由“道”演化出来的,有了“道”才生成“宇宙”,由“宇宙”中的“元气”构成了“天地、阴阳、四时”,由此而化生万物。有的道书又认为:先有“元气”,后有“宇宙”,并将“宇宙”分为“混元、洪元、太初”三个不同的大的世纪,这是依据“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理论而发展的。老子所说的“道”,既是指“宇宙”的本体,又是指“自然”的规律。《道德经》(二十五)所说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说明“宇宙”的根源是“自然”;由自然产生宇宙之后,再由宇宙产生万物。“道”又是指太空之“空”而言,缘它是无形无象的,故经书上说:“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德”在道经中说:它是从“道”中分化出来的,而万物化生都必须有“德”;因为“道”是总体,“德”是个体,德是指万物所含有的特性而言,“道”和“德”都有着共性与特性的关系。道教认为:道之在我者就是德。《自然经》中说:“德言得者,谓得于道果。”所以道教中人一定要重视修道养德;并将“道”和“德”作为其信仰及行动的总准则,必须做到既要修道,又要积德,故“道”和“德”又是道教所说“教理、教义”中的基本原则。道教主张以“清静”、“无为”、“柔弱”、“不争”、“抱一”、“寡欲”等作为处事与修养之方法,也都是从“道”与“德”的基本原则中而发挥出来的。《道德经》里所说的“上德”、“玄德”、“常德”,其含意就是:自己做了有益之事而从不居功者为“上德”,天地对万物抱着听其自然而不主宰者为“玄德”,能将正义之事坚持而始终不变者为“常德”。老子所说的“上德不德”,“上德无为而无不为”就是道教最高的“教义”。必须理解,所言“无为而无不为”,它既是“道”的本性,也是“道”的现象和所发出来的作用。
“清静”,老子认为是大自然最早的一种形态;又是指修养过程中获得成功的一种境界;也是指他所理想的社会与领导者的一种政治风格,即是“道”的“无为而无不为”。《清静经》中所说的“无形”、“无情”、“无名”,都是指“道”的“清静”现象而言;道教的修养工夫,应效法其“道”的“清静”与“常清静”,能做到“常应常静”,就说明已达到了“清静”的最高境界,这种境界就是“道”的“无为而无不为”。“清静”和“无为”本是两个相类似的概念,道书中所说的“清静无为”,纯是道教中对外联用的一种“术语”而已。
“柔弱”,老子说:“弱者道之用”,认为其“柔弱”就是“道”的作用。比如在修养方法上,要做到“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从物理上来说:“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就人的生理现象而言:“人之生也柔弱,死也坚强”。老子认为:柔能克刚,弱能胜强,是以辨证方法来说明其“柔弱”的功用和“刚强”的弊害之道理。
“不争”,老子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又说:“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认为:人的一切作为都应该顺乎自然,要能做到:一要能利万物;二要大公无私;三要甘处卑下;四要不与人争;五要心胸深远;六要言而有信;七要应时而动;八要善于治国;九要有办事之才,这就是老子在处世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准则。(见第八章)
“抱一”,《道德经》第三十九章中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一”是指“道”的宇宙本体所说,“抱一”是指“混然一气”而言,是说道教最基本的修养工夫。如果这个功夫能在“静坐”时做到“神气混然”的境界,对于修养工夫的收益就更大了。
“寡欲”,老子说:“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十九)老子认为:对于“人欲”的节制,尤其是在修养方法上,显示的非常重要。《道德经》第四十六章中说:“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在修养工夫上,人们能做到“寡欲”是有好处的:若能做到“无欲”为最佳。
“精气神”,历代的道书在讲修养方法上,总是离不开其“精气神”的研究,并且认为:“虚化神,神化气,气化精,乃是顺则生人”;能把修养工夫做到:“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便为逆则成仙。”就修养工夫而言,这“精气神”有先天和后天之分,上乘修养工夫所讲的都是“先天”,所说“元精”非交感之精,所说“元气”非呼吸之气,所说“元神”非思虑之神。这也是道教的重要教义之一,对愿意学道的信徒们来说,是应当作认真研究的。
总的说来,凡是用语言或文字来说明信仰某个宗教的理由的,其名称为“教理”;凡是能够根据本教中的经典著作既扼要又概括地提出几句必须遵守的话,而作为信徒们平时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的准则,这个准则一定要同全部“教理”相符合,其名称为“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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