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春节放假安排
春节放假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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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09年1月25日—31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1月25日(除夕)、1月26日(春节)、1月27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1月24日(星期六)、1月25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31日(星期六)为法定公休日,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
2008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放假通知,春节放假休息共7天,即2月6日—12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各地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各族群众过一个欢乐、喜庆、祥和的传统节日。要认真组织好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节日期间市场商品供应,要把帮助生活困难的群众过好节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要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各种情况自行安排。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