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节据传始于武则天执政时期
花朝节历史
我国是花的国度。它的由来已久,最早在春秋的《陶朱公书》中已有记载。至于“花神”,相传是指北魏夫人的女弟子女夷,传说她善于种花养花,被后人尊为“花神”,并把花朝节附会成她的节日。
晋人周处所撰的《风土记》一书:“浙间风俗言春序正中,百花竞放,乃游赏之时,花朝月夕,世所常言。”春序正中就是农历二月十五,这一点在明人田汝成所撰的《熙朝乐事》一书中有明确的记载:“花朝月夕,世俗恒言,二、八两月为春秋之半,故以二月半为花朝,八月半为月夕。”
花朝节在全国盛行,据传始于武则天执政时期(公元690-705年)。武则天嗜花成癖,每到夏历二月十五花朝节这一天,她总要令宫女采集百花,和米一起捣碎,蒸制成糕,用花糕来赏赐群臣。上行下效,从官府到民间就流行花朝节活动。在那时,正月十五的元宵节、二月十五的花朝节、八月十五的中秋节,这三个“月半”被视为同等重要的传统佳节。但到了宋代,花朝节的日期有被提前到二月十二或二月初二的。据《广群芳谱·天时谱二》引《诚斋诗话》:“东京(即今开封)二月十二曰花朝,为扑蝶会。”又引《翰墨记》:“洛阳风俗,以二月二日为花朝节。士庶游玩,又为挑菜节。”可见花朝节日期还因地而异。到清代,一般北方以二月十五为花朝,而南方则以二月十二为百花生日。我国南北气候条件不同,南方比北方提早几天为节日是合理的。